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办理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 企业名称变更
(一)名称变更的依据及申请报告;
(二)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变更后的企业章程;
(四)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及成果专用章。
二、企业注册资金变更
(一)变更申请报告;
(二)出资协议、验资报告或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出资情况证明;
(三)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原资质证书副本。
三、经营地点变更
(一)变更申请报告;
(二)变更后的企业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
(三)办公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四)原资质证书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变更
(一)变更申请报告;
(二)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或董事会任职文件(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三)法定代表人工作
简历;
(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原资质证书副本。
五、技术负责人变更
(一)变更申请报告;
(二)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工作
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单位聘用合同、人事代理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三)原资质证书副本。
六、股东、股权变更
(一)变更申请报告;
(二)股份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三)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及出资协议;
(四)变更后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单位聘用合同、人事代理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七、企业注册地跨地区变更
企业注册地跨县级以上区域变更,应填写相应的变更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董事会决议及公证书;
(二)原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迁出文件;
(三)拟迁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迁入文件;
(四)工商管理部门收缴原营业执照、单位印章的证明;
(五)工商管理部门移送企业登记档案的证明;
(六)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所规定的申请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事项发生变更导致其低于取得资质标准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除单位名称外,其他变更权限都下放到地市!